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?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?
2023-07-05 15:06:35 来源:法律包
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?
(一)普通诉讼时效 :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五条: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(二)短期诉讼时效: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:
1、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;
2、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;
3、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;
4、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。
(三)最长诉讼时效: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七条: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。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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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
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,如下:
(一)适用于债权请求权,包括合同,侵权之债,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,缔约过失之债等。
(二)不适用物权,人身权,知识产权等绝对权,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,也受诉讼时效约束。
(三)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,法人经营,管理的,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。
(四)具有强制性,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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