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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包括警告、通报批评吗?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哪些?

2023-07-07 17:00:36 来源:巴中在线

一、

行政处罚执行机关有哪些

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:

1.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;

2.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;

3.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。

二、

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

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是:行政处罚遵循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;实施行政处罚,纠正违法行为,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,教育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。

三、

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

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。具体如下:

1.警告、通报批评;

2.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;

3.暂扣许可证件、降低资质等级、吊销许可证件;

4.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、责令停产停业、责令关闭、限制从业;

5.行政拘留;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。

找法网提醒您,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。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。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。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,但是只有一种,即行政拘留,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,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。

标签: 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 行政处罚执行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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